6月4日下午,崇明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专题交流研讨。
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峻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红、区政协主席邹明、区委副书记杨元飞出席会议。会上,区领导龚伟、张建英、宋学梅、徐慧泉,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潘春伟围绕本次研讨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积极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高度重视群众关心关切,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要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议指出,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砥砺干事创业昂扬劲头。要立足岗位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严明纪律要求,把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作为检验遵规守纪的检视标尺,奋力推动总书记描绘的战略蓝图转化为“实景画”。要保持严实作风,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投身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火热实践,加快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崇明绿色发展篇章。
会议强调,要严格遵守生活纪律,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要重点掌握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行为规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培塑家庭美德、注重个人私德、涵养过硬政德,在遵规守纪中培养高尚情操。要培养并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要自觉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