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
6月5日下午,《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部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踊跃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全力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市委副书记、社工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吴智勇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晏平参加。
吴智勇指出,今年4月发布的《条例》,不仅是全国首部以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也标志着湖州在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上迈上新台阶。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政治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工作前瞻性、战术精准性,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吴智勇强调,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力抓好《条例》的刚性执行、刚性落地,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治出“美丽环境”、锲而不舍的转化壮大“美丽经济”、立体呈现的追求擦亮“美丽名片”、先行先试的探索创造“美丽经验”,为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分工负责、全面参与”的原则,把法律条例宣贯到位、任务举措落实到位、公众参与覆盖到位,切实形成人人支持关心、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议通报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情况和《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专项监督方案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区、安吉县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