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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推进长江经济带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05  来源:光明日报  

  先进制造业(集群)是一个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志,也是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区域根基。长江经济带沿线聚集了全国44%的工业总量和50%以上的新兴产业总产值以及全国三分之一的高校/科研机构,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崭露头角,已成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总体而言,长江经济带先进制造业发展仍具有较突出的路径依赖特征,无论是单体企业的竞争能力还是产业整体的协同创新优势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把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现代化经济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新旧动能转换进程偏慢,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

  产业链协同度较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近年来提出了不少差异化协同发展的新目标新举措,但在具体落地过程中整体协同程度较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发展水平高,希望提高部分行业准入门槛;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薄弱,仍希望支持发展能源、资源型产业。由于区域发展的阶段性差异,尚未形成大规模的产业梯次有序转移。

  产业同构现象明显。在不同流域内部,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相近,各地的重点或主导产业多有雷同,区域比较优势和协同创新优势不能充分发挥。沿江11省市中将电子信息列为主导产业的有9个,将汽车、石化、装备制造列为主导产业的有6个,尚未形成“错位”与“互补”。多数产业在新业态新模式探索方面仍显不足。

  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创新产出质量与产业层级有待提升

  关键核心技术短缺。区域内缺乏全球顶尖的公共研发载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挥了一定的前沿引领能力,但总体尚待提升;尚待形成从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到产业转化等梯次衔接的共建共享机制。对于“卡脖子”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关键性技术,缺乏长期、稳定的联合攻关组织形式,“政产学研用”尚未形成闭环。

  薄弱环节逐步显现。长江沿线省市都有先进制造业布局,但创新产出质量、产业层级仍处于低端。部分企业仍以加工技术和生产工艺改良活动为主,工艺先进但产品不高新的现象仍然存在。先进制造企业不少,但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不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质量有待提高。

  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不足,体制机制关键环节有待打通

  决策落地有待协同推进。飞地经济、共建园区等模式涉及不同行政区的合作,合作双方面临经济指标统计、农地占补平衡、税收分成等利益博弈,尚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性安排。人才资源的互认、共享、补偿机制也是地方反映较多的问题,客观上限制了人才流动。

  行政与市场需紧密结合。企业合作方面,依靠主管部门、产业园区推动居多,完全基于市场考虑的企业自发协同较少。由于缺少市场调节机制以及产业输出地与承接地的利益分配机制,“外转项目变内迁”的成功案例尚不多见。

  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先进制造业需要前瞻性布局

  部分城市在基础领域商事制度方面与国际逐渐接轨,但仍缺乏必要的教育、医疗配套服务,对国际人才吸引力不足,导入国际资源时面临诸多障碍。加之国际经贸环境的影响短期内无法消弭,很多企业家观望情绪重,部分省市产业布局缺乏科学预判,先进制造业投资比重持续回落。

  规划先行、高端引领,调整优化先进制造业空间布局

  统筹布局、分层管理。对《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找准关键问题或难点,由国家层面统筹协调先进制造业空间布局,做到有扶有控、分类指导。注重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和信息一体化工程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并拓展其服务半径,以市场手段切实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关联度和集聚度,避免城市群内部对优质资源或产业项目的恶性竞争。

  主体集中、区域聚集。建议对现有规划进行有序衔接和动态调整,着手编制一系列小口径、专业化的规划文件,并发布相应的指标体系,为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提供坐标方位和具体参考。同时,淡化区域指向、强调功能聚合,在长江经济带“5+10”重点产业集群中应重点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加强窗口指导,提升产业质量,注重服务配套,打造高科技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领军企业。

  错位竞争、优势互补。长江经济带和沿海经济带组成了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纵横两大高地,在环保合规、技术可控并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长江中上游城市可以选择性承接部分沿海经济带的产业转移。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长江经济带和沿海经济带亟待加强人才交流、信息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汇聚创新资源,强化要素支撑,由“创新赛跑”向创新协同转变

  汇聚创新资源。建议成立国家级产业研究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开放式技术研发和转移平台,设立联合研发机构,组建技术共同体,推动科技创新平台与市场对接。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在境外设立分院,遴选来自海外一流学术机构的科学家,就地开展高水平研究,项目完成后转移至境内。

  强化要素支撑。通过改善科技资源投入结构加大对相关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倾斜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更多研发机构。对于科创资源和创新型领军企业较多的地区,应争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由点带面推动创新生态体系和先进制造业持续研发实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善于“借船出海”,找准点位后和优势企业精准对接、联合创新。

  精准、巧妙施策。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长江经济带人力资源市场,在推动人才资源互认共享、社保一体化等方面出台实质性政策;建立跨区域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推动科技工作者多点执业,在公共研发平台中可引入项目经理负责、多方入股与协同治理模式;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主动推进长江经济带智库联盟建设,为长江沿线的技术/知识转移、学术交流和科技金融服务提供平台。

  统一产业发展标准,改革组织管理模式,探索园区协同新路径

  培育生态体系。推进园区产业发展标准、环保标准、考评机制、信息/服务标准化工作,统一准入门槛和服务细则,强调战略联动与规划协同,避免恶性竞争。以公司化为载体,探索建立产业合作区、创新孵化区,从注重产业集群打造向强化创新生态体系培育转变,并积极鼓励园区企业向服务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打造“开放合作、自主可控、接轨国际”的一流产业园区。

  打破行政壁垒。推广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1+N”管理体制,以龙头城市带动、整合沿线其他城市的先进制造业资源,让沿线各地高效享受科技产业协同的政策红利。进一步充实完善当前“长江流域园区合作联盟”等创新合作机制,争取扩容“G60科创走廊”版图,积极谋划体制机制对接、功能融入的创新联盟、金融联盟等。同时,深入推进沿江园区各类创新政策跨区通兑以及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全流域通办。

  深度嵌入全球价值链,多元发掘海外市场,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市场与空间双维度拓展。结合全球产业链布局新动向,明晰长江经济带先进制造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位势,设定高定位发展目标,发布“长江经济带全球节点城市白皮书”,以此为主题定期召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学术论坛。同时,将长江经济带先进制造业深度嵌入全球价值链和创新链,增强与世界市场的黏合度,并拓展高新技术产品对外出口渠道,开辟非洲、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市场。此外,重点打造上海进博会品牌,支持重庆成为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永久性会址。

  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建立对接国际的技术引入平台,加大重点实验室和高端学术研究平台的引进扶持力度。选择国际对接主体,聚焦科技大国和关键小国,切实解决项目本土化以及落地后的服务协同问题,注重运营管理团队组建、国际化社区打造,以及项目落地后与本地高校、产业的互动协同,形成能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并具活力的创新生态圈。同时,积极鼓励一批有实力的先进制造企业在海外布局研发中心和技术储备中心,并给予适合的税费减免。

  整合有效资源,平衡利益关系,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整合资源、聚焦重点领域求突破。各相关部委应对已颁布的长江经济带各类名号进行盘点整合,清理重复建设项目,统筹相关功能区域,避免行政资源和市场资源无用消耗。率先在部分优势行业中有计划、有步骤地攻克一批难点、痛点技术,制定引领产业发展新趋势的领航标准。同时,支持和鼓励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布局更多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从而改变缺乏重大引领性原创成果和新兴产业源头支撑的现状。

  求同存异、平衡利益关系谋发展。重大产业项目跨地区迁移时,应尽量让转出地区在产业上不吃亏、让承接地区在生态上不吃亏。建议可由转出地负责运营,地方税收留成大部分用于园区发展,GDP、投资等指标和税收按照双方所占股份分成。同时,逐步落实科技创新券等优惠政策各区域通兑使用,解决跨地区政策不通用的痼疾。政府部门要当好“清道夫”和“店小二”,强化绩效评估与动态监管,各项政策要有实质性利好和示范引领功能。

  强化保障、创新融资机制促升级。从金融服务、融资渠道等方面看,应在创新成果转化的初级阶段,进一步加大对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鼓励天使投资基金(或社会资本)尽早介入,并逐步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退出机制,适时推出精准化的成果转化基金,不断提升各项扶持政策的受惠面和影响度,注重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可考虑逐步降低先进制造企业的税费和成本,尊重、引导企业家的创新意愿,并提供跟踪反馈服务,真正激发企业转型升级与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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