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建奇、李生、王薇、王庆东参加会议。副市长赵国祥、王汉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幸福河湖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部分扬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履职情况测评;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招商引资全市“一盘棋”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金融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书面汇报;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张秋红要求,要客观分析问题,深入查摆法律实施的短板弱项。要客观全面分析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每个问题,并对照法律法规条款,运用法治思维分析,真正把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找准查实。要突出整改重点,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在开展宣传教育上要突出重点人员,在整治安全隐患上要突出重点路段,在强化执法管理上要突出重点车辆。要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充分借助执法检查进一步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关于幸福河湖重点工程建设,张秋红要求,要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强化系统谋划,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要提高工程建设质效,持续推进城河整治,全力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高质量实施好幸福河湖建设五大工程,真正把幸福河湖建设成人民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直观幸福;要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强化共保联治,进一步强化联合会商、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监管,推动幸福河湖共建、共治、共享。同时,张秋红强调,汛期即将来临,要强化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各小组召集人依次作联组审议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