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张达宏、谢文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小喜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陈亮、市法院院长林秀雄、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志及市监委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在分组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稿)》,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对于规范我市立法程序、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效、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要总结吸纳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开展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使所立的法规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最后,会议表决通过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检查《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专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振兴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审议《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制定对于推动梅州足球事业发展、擦亮“足球之乡”品牌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调查研究,精心修改完善,提高立法质量,推动落地见效,为梅州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在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诉源治理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要常态化开展“庭、站、点”诉源共治工作,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降低矛盾纠纷诉讼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跟踪问效,逐步整改销号,切实抓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要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治理有效结合,做到整改问题、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实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
在审议关于检查《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加强条例的宣传引导和贯彻执行,结合我市“百千万工程”考核目标,进一步压实镇村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经费筹措,健全完善长效管护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在审议关于检查《广东省专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扩大条例宣传,强化政策扶持,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提升专利保护水平,营造良好的创新条件和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审议关于我市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振兴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紧抓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契机,运用好、落实好少数民族地区扶持政策,加强对少数民族特色村的系统谋划和产业扶持,在风貌管控、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等方面多下功夫,持续增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活力和后劲。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