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4年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回顾总结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立法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强调,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将立法质量摆在第一位,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继续审议法规项目8件,拟新提交审议项目5件,预备项目11件。结合深圳发展的特点和需求,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创业投资条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改)等法规。
戴运龙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做好今年立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等市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要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处理好立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前瞻性灵活性,立法的质量与效率等关系,坚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反复打磨、深入论证,确保有效管用,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立法选题和制度设计上贴近民生,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立法工作机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全力以赴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任务,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深圳人大立法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深圳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上,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等单位汇报了有关立法项目推进情况和工作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自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汤暑葵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