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措施和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要求,以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市委书记韩立明、市长陈之常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听取了有关意见、方案、配套政策的起草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防风险的重大任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深刻认识推动房地产转型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握特大城市房地产发展规律和特点,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系统谋划、加快出台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全力稳定市场预期,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打好基础。
会议指出,要从供需两端靶向发力,统筹推进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更加有效去库存、扩需求、调结构、提品质。要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在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参与企业主体和改善型住房房源,促进区域市场良性循环。要加大房票安置力度,扩大房票适用范围,缩短安置过渡期,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要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要加大改善型、高品质住房供给,稳定房地产投资,做到既防范风险又稳定发展。要扎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要压实各板块、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强化市、区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难点问题研究、政策效果评估和“工具箱”储备,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营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有关市领导,各板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