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为发挥政府质量奖的导向作用,推动企业或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质量标杆,加强典型示范,近日,海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海盐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新一届海盐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鼓励更多企业争创县政府质量奖,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机构名称变化情况,前期我们对《海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主要涉及评委会成员单位和申报条件两块内容。”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在申报条件方面,我们参照省、市及周边县市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增加了亩均产出效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等方面内容,并将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及工程建设企业施工产值及税收的设定删除,改为在实施细则中规定,适当放宽申报范围。”
县政府质量奖是海盐县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工农业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者组织。海盐县于2008年设立海盐县县长质量奖,2012年更名为“海盐县政府质量奖”,并从2018年起由“每两年评审一次”改为“每年评审一次”,鼓励更多的优质企业争创县政府质量奖。目前,已经累计评审7届,共有16家企业获奖,其中3家获奖企业进一步申报嘉兴市市长质量奖并成功获奖。
县政府质量奖评选有着严格的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根据《海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海盐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尤其鼓励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
记者了解到,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7个方面的基本条件,包括在海盐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5年以上;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绩效,主要经济、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在县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处于领先水平,社会贡献程度居县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在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县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列;在提高亩均产出效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责任、诚信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位居全县同行或同类企业前列等。
需要提醒的是,申报企业应于截止日期前向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县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表、企业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及其证实性材料四项申报材料。县政府质量奖项总数不超过3家,每家奖励20万元,另设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由县政府予以表彰。本届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请有意向的企业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并及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