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1%
发布时间:2019-07-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统计局7月28日发布数据显示,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值核算方法》,经初步核算,2018年全国“三新”经济增加值为145369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6.1%,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按现价计算的增速为12.2%,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2.5个百分点。
“三新”经济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简称,是经济中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活动的集合。国家统计局指出,新产业具体表现为:一是新技术应用产业化直接催生的新产业;二是传统产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新产业;三是由于科技成果、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产业的分化、升级、融合而衍生出的新产业。新业态具体表现为:一是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的经营活动;二是商业流程、服务模式或产品形态的创新;三是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个性化服务。新商业模式具体表现为:一是将互联网与产业创新融合;二是把硬件融入服务;三是提供消费、娱乐、休闲、服务的一站式服务。
数据显示,分三次产业来看,“三新”经济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227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0.7%;“三新”经济第二产业增加值为62453亿元,相当于GDP比重为6.9%;“三新”经济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6689亿元,相当于GDP比重为8.5%。2018年,“三新”经济第二产业发展较快,增加值现价增速达到15.1%,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