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目标,大力推进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资金是保障。市财政局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抢抓资金分配时间节点,争取获得更多资金支持。据了解,一季度,我市下达2024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亿元,其中包括中央资金4881万元、省级资金2836万元、市级资金7720万元、县级资金7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0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带动是支撑。市财政局坚持“集中资金办大事”的理念,推动项目向产业发展聚拢、资金向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做实做强乡村产业。据介绍,我市2024年衔接资金将优先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确保使用比重达到65%以上。
在具体产业项目上,市财政局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纳入衔接资金管理,引导衔接资金使用向“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等重点产业项目聚拢。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充分调动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
为进一步提升衔接资金管理质效,今年3月,市财政局修订了《马鞍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机制;会同乡村振兴局,研究分析衔接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发了重点工作提示,对2024年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各时间节点拨付进度等进行统筹布置;在日常监管中,强化直达资金系统与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分析,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努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此外,市财政局还持续加大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在我市推行“防贫保”,精准对接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保险需求,实现保险政策工具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机结合。据了解,一季度,我市累计缴纳保费114.14万元,赔付259笔,赔付36144人次,理赔金额达119.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