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获悉,《马鞍山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5年)》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于挂网招标公示阶段。
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洪蓄水、储碳固碳、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项重要功能,是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湿地,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湿地保护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全市行政区域,包括含山县、当涂县、和县、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9个县区(园区),规划年限为2022年—2035年。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管理,现有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含山大渔滩省级湿地公园2处重要湿地。2023年,博望河、采石河、小黄洲、滁河、得胜河、后河、浮沙圩等17处湿地列入马鞍山市一般湿地保护名录,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52%。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整合市域范围内的各类湿地专项调查数据,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开展湿地资源补充调查,摸清全市湿地资源本底现状,建立全市湿地资源“一张图”,并科学合理布局重要湿地、纳入一般湿地名录管理湿地、湿地保护小区、精品小微湿地,加强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
第一步是开展湿地本底调查,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2021年变更调查成果,逐个图斑调查动植物种类、分析生态功能、明确管理主体、受威胁情况和利用现状等信息,形成全市及各县(区)湿地资源调查报告。
第二步是摸清潜在湿地地类,开展全市潜在湿地地类调查分析,对全市具备显著生态功能,但未调查为河流、湖泊、水库、坑塘、内陆滩涂、沟渠等湿地的水面,进行细致梳理摸排。
第三步是编制湿地保护规划,依据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马鞍山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包含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湿地水位调控机制、探索湿地价值转化路径、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开展湿地多元科普宣教、优化湿地生物保护系统、加强湿地保护科技支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