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劳动报酬支付,事关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六安法院干警贯彻“如我在诉”理念,通过“诉前调解”及时高效化解劳务纠纷,切实减轻劳动者诉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我找被告要工资几年时间了,对方一直没付,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法院起诉,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好,实在是太谢谢您了!”。5月6日上午,霍山县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以“短平快”方式,集中高效调解了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均对法院调解工作表示非常满意,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19年2月、4月,周某分别雇佣刘某、姜某为其开车,约定每月结算支付工资,前期按时支付,后分别拖欠刘某、姜某工资11000余元、8000元,刘某、姜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另一起案件原告王某诉被告郑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郑某于2020年雇佣王某负责某处土方平整项目,产生的劳务费用为8万元。期间王某多次催要,被告郑某写下欠条,并承诺于2023年底一次性向原告付清,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未付,王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
调解员在收到调解委派后,发现三起案件争议内容明确,但被告均拖欠款项时间较长,如果不及时解决,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为实质化解纠纷,调解员分别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了解案件详细情况,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告知被告拖欠款项的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仅仅通过一个上午的时间,三起案件的原被告均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我们几个人要了一年多的工资,没想到经过诉前调解,这么快就解决了,还一分钱没花,真是太感谢了!”拿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后,王某等人激动地说。
近日,裕安区法院徐集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用时4天,高效化解7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既为当事人解决烦“薪”事,也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王某等7人均已达退休年龄,2022年至2023年期间,他们受雇于安徽某物业管理公司,从事小区保洁工作。此后,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遇到困难,拖欠王某等7人劳费800元至22000元不等,无奈之下,王某等人将安徽某物业管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某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立即支付工资。
工作人员在收案后,发现该批案件涉及多名群众劳务工资,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为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将矛盾纠纷于庭前息纷止争,遂向安徽某物业管理公司及7名劳动者释明诉前调解的流程和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该批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组织集中调解。
调解过程中,特邀调解员围绕给付期限、方式展开针对性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及对公司信誉的不良影响,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一方面耐心安抚群众情绪,提出分期履行的解决方案,一步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最终,经过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促成安徽某物业管理公司与王某等7人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了公正、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