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深化环评集成改革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泰州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期,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深化环评集成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方式。对完成规划环评审查,且已开展限值限量管理的园区,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内容,优化项目审批程序。项目环评中可直接引用公开的监测数据,降低环评成本。
二是开展“打捆”审批。对位于同一园区,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基础设施项目,对链主企业在同一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链直接关联项目,对位于同一园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纺织服装、服饰业等九类建设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
三是推进“两证审批合一”。实施限值限量管理园区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试点。对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企业,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自愿同步申请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实现同步受理、同步审查、同步办结、核实生效。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建立总量指标预审机制,项目审批时完成项目总量指标预审,待建成投运前通过有偿方式获取指标。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物等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总磷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在储备指标充足的前提下,可由管理部门按年度集中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