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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多方合力护航民族电梯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7-26  来源:湖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

  这段时间,位于南浔区练市镇的法斯特电梯有限公司一直在调试新进的设备,力争在产品种类和产量上再有突破。“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将来会涉及高速电梯生产,但与之配套的不低于80米的试验井道,光造价就要上千万元,这给企业带来很大负担。而现行的国家新规允许企业租赁试验井道,这为我们节省了支出,同时也提升了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该公司技术总监徐良说。

  徐良口中的国家新规,就是经过修改后,于5月22日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欲将电梯企业的评级由原先的A、B、C三级修改为A1、A2、B三级,同时要求增加试验井道高度,特别是A1级生产企业要求自有4个电梯试验井道,其中至少一个提升高度不小于80米。南浔区35家A类资质电梯制造企业中仅有8家符合该要求,如该《规则》正式发布,该区77%的电梯企业会因来不及建设试验井道而被迫降级,国内电梯市场现有格局也有可能因此被打破,民族电梯产业发展将受到极大限制。

  在前期多次努力未果的情况下,4月25日,市电梯行业协会理事长钱江向南浔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求助。南浔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一定要尽全力帮助电梯企业解决面临的重大问题,想尽办法推动《规则》修改。

  4月26日,南浔区发改经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前往市电梯行业协会调研; 4月30日,南浔区政府召集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电梯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对《规则》具体内容进行研究探讨,形成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中电梯生产单位许可条件相关建议予以支持的请示》; 5月6日,南浔区分管副区长向省市场监管局递交了《请示》,争取省局支持; 5月13日,省市场监管局经过充分考虑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送了《关于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中电梯许可条件有关建议的报告》; 5月14日,南浔区分管副区长赴上海向总局有关领导当面汇报《规则》对电梯产业带来的重大负面影响,得到认同; 5月16日,南浔区分管副区长又以电话方式向总局分管领导作了详细汇报……5月22日,《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正式发布,其中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增添了第八条“对于电梯,仅填写电梯参数,不填写许可级别”,这是对南浔区“恳请允许原A类企业换证为A1级”建议的再深化。《规则》还完全采纳了该区提出的“允许企业租赁高度不小于80米的试验井道”建议。修改的这两条建议,有效地降低了《规则》对电梯产业产生的巨大冲击,从根本上消除了绝大多数电梯企业可能面临的降级风险,为民族电梯产业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空间。“《规则》修改后,提升了电梯企业的信心,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能够得到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 ”市电梯行业协会秘书长潘国强表示,接下来电梯企业将根据《规则》,努力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争当行业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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