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至25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率执法检查组赴西昌市、德昌县开展《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切实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抓出成效,为全面推进凉山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检查组先后来到德昌县麻栗镇光辉新村、乐跃镇高丰枇杷产业园区、德州街道彩虹社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西昌市公安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阳光学校、东城街道春城社区等地,实地检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地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龙伟指出,西昌市、德昌县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措施有效,扎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提升了社会文明程度、城市综合实力和群众幸福指数。
龙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是全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巩固深化移风易俗成效的现实需要、创建文明城市的法治保障。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使命感、责任感,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贯彻实施《条例》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州文明办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突出媒体宣传的聚合效应、干部学习培训的带动效应、社会宣传的引导效应,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条例》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条例》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州委常委、西昌市委书记马辉,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福猛参加执法检查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