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余松主持会议,副主任陈明冠、臧大存、沈明刚、钱忠,秘书长李卫国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峻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合星及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融促进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的初审意见、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的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泰州市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会议听取了部分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对履职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张余松在会议结束前的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为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聚焦中央部署推进金融政策集成落地,聚焦主导产业优化科技金融供给,聚焦企业主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让企业融资更便利、更畅通。
张余松强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善用法治思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凝聚合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
张余松指出,市公安局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强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