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新增纳入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
发布时间:2024-04-18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目录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县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市医疗保障局颁发《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从今年4月10日起,执行新增纳入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
本次新增纳入7种门诊慢性病用药共16种西药,包括治疗糖尿病的多格列艾汀片、磷酸瑞格列汀片等8种药品,治疗癫痫的拉考沙胺口服溶液,治疗支气管哮喘的孟鲁司特钠口溶膜,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的维立西呱片,治疗阻塞性肺气肿的盐酸溴已新口服溶液和治疗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小球肾炎的阿魏酸钠、醋酸钙等4种药品。
我县严格执行新增目录内药品的支付政策,将调入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将新增门诊慢性病用药纳入医院药品采购目录范围,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全力做好新增药品目录落地服务管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