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守护未成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月15日,清远市司法局、清远市法律援助处到清城区凤翔小学开展“法援惠民生 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活动。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结合身边的小案例,给近百名小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现场还派发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知识等宣传册数百份,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引导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维权。
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继续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条例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2023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未成年人案件700余件,切实守护未成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