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如皋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围绕提高预留份额、推进“政采贷”助企纾困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举措,持续加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增加预留份额,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加力。出台《如皋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要求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一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将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总预留份额的60%,让中小微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政府采购。
二是推进“政采贷”,在助企融资解困上加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构建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桥梁,将融资政策嵌入到采购文件中,让潜在投标人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主动告知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办理政策,询问供应商是否有融资需求,积极协助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办理政府采购信用贷款,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落实惠企举措,在降低交易成本上加力。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投标文件,明确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制定采购文件模板,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嵌入采购文本,严格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视项目情况将优惠幅度由6%-10%提高至10%-20%,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投标成本,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四是全面推进电子化,在提高采购便捷度上加力。深耕“互联网+政府采购”方式,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苏采云”系统互融互通,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闭环管理,并自动生成《如皋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备案申请表》作为支付和审查依据,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采购当事人少跑腿,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性。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在提升采购透明度上加力。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限额标准以上项目一律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各采购单位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开展的主体责任,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完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制度;要求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及时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着力提升政府采购执行力,持续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