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我市多措并举、精心组织,不断推进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河长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各镇(区、场)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河长名录。按照江苏省河长制公示牌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河长制公示牌进行统一更换维护,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按照“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一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巡河治河,及时发现并落实解决各类涉河问题。
开展河道环境整治。对全市2799条河道管理范围全域无死角开展专项整治,各镇(区、场)围绕河道长效管护目标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冬春河道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配足配强保洁工作人员和机械,对河道岸坡和水面进行全面清洁,对骨干河道支河口拦截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护,严禁水面漂浮物越级排放现象发生。保洁公司对各自标段管护的骨干河道加大打捞力度,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宜居水环境。
完善河道管理机制。根据全市骨干河道和农村河道管护考核要求,首次创新使用“无人机+季度河道考核”方式,对全市骨干河道从长效管护、水面保洁等方面进行季度考核,对镇村级河道从面上河道、生态河道等方面进行考核,切实提高考核效率,倒逼管护动力。以上级交办、专项督查、河道日常巡查、河长制平台举报问题为线索,充分发挥河长制督办交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形成闭环,实现涉河违法问题动态清零,确保历史存量问题逐步清除,坚决遏制新增违法问题。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河长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河道管理保护责任,协同推动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利用公安、司法力量,对河道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打击水事领域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管护秩序。积极打破行政壁垒,加大与邻近地区河长办合作深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会商、巡河、治理等活动,共同维护河道生态面貌。各镇(区、场)河长及时开展相邻地区跨界河道联防联控活动,切实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