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市相城区着力强化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磋商启动,把好政府合同“起草关”。出台《苏州市相城区区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建立统一标准化制度,预先为合同制定管理定制“任务表”,明确“责任单”,结合“三点”前移履约风险,做好合同起草磋商工作。找准合同起草“出发点”,做好调研评估,就合同涉及的经济、法律、技术和社会风险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排查合同常见“风险点“,按照“谁承办、谁负责”工作原则,由区政府指定的合同承办部门全流程跟踪负责合同从起草至评估清理各环节,并形成资料台账;盯紧漏错“易发点”,广泛征集财政、审计、税收、发改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提升合同起草专业化水平。
聚焦审查流程,把好政府合同“审查关”。规范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明确送审材料要求、审查重点及审查时限。由合同承办部门将《政府合同送审单》、合同文本、本部门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以及其他规定所需材料报送区政府,再由区政府办批办,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复审,积极构建承办部门法律顾问“一审”、法治机构“二审”、区政府法律顾问“三审”、区司法局“四审”的四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度,既从宏观层面审查合同主体、标的、订立程序、履约风险等,又从微观层面审查合同条款的完备性、语言的规范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等。去年以来,区司法局共对63份区政府合同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聚焦跟踪监督,把好政府合同“履行关”。深入践行《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合同制定管理“全生命周期”完善政府履约践诺机制,进一步深化诚信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前期注重监测预警,对合同履行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等履约风险,由承办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合同风险;中期定时跟踪评估,按关键节点由承办部门对合同目标完成进度、成本收益情况等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全力保障合同高效落地;后期强化监督管理,区司法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政府合同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定期抽查通报,并将结果运用于年度综合考核,以“指挥棒”激励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