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医保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药品耗材采购专项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绩效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专项评价工作,近日,宿豫区医保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辖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专项评价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专题培训。考虑到各医疗机构的差异性,区医保局分别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培训会上明确药品耗材专项评价工作重点、介绍评价方案内容和评分标准、解读评价指标与计分方法,并现场解答各医疗机构疑问。
二是精细审核评价数据。在医疗机构自查报送的基础上,区医保局相关业务科室将对相关指标报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有序推进评价工作,促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三是精准运用评价结果。此次招采评价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预留质量保证金分配等挂钩,将对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推动带量采购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评价结束后,区医保局将根据本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相关管理办法,督促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整改,强化阳光采购制度的刚性要求,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