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蓝伟东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德凤、黄立强、刘锐清、谢文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曾小喜及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蒋鲲、市法院院长林秀雄及市监委、市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及其初步审查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在审议《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及其初步审查意见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事关梅州长远发展,非常重要,正当其时。建议要严格遵循上位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可行性研究,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以小切口立法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要突出梅州地方特色,吸纳改革创新成果和融湾入海等政策利好,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条例内容,确保条例能落地、真管用。要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的便利化水平,加强“放管服”政策宣传等,为条例制定和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去年市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中向好,但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建议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补齐短板,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加强执法监管,持续优化对企服务,支持和引导环保科技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力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梅州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