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4-03-25 来源:泰兴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
3月21日下午,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人选吴宁,副市长惠星参加。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审议了《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据悉,泰兴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普查范围为泰兴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合计63个细分类别。
吴宁要求,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携手共进,深入挖掘本土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以更高站位、更强自觉、更大力度推进文物普查工作。各部门要将做好文物普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事项,以实实在在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为推进“强富美高”新泰兴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