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13个城镇单元详规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
发布时间:2024-03-18 来源:富阳区数据资源局 发布开发区: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今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要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近日,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等 7 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期13个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取得市政府批复的契机,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及时把握政策窗口期,细化落实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举措,进一步简化项目用地预审和规范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工作,下发《关于简化项目用地预审和规范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有效提高了我区用地报批效率。
《通知》明确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富阳已取得市政府批复的13个城镇单元详规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边界外零星建设用地及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内的项目)不再进行用地预审;详规尚未取得市政府批复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继续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下一步根据详规批复情况,相应取消用地预审环节。
《通知》要求规范项目用地节地评价。需要进行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应按规定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经专家论证通过后作为用地预审申报材料。
自《通知》下发实施以来,针对符合可简化用地预审审查要求的项目,取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环节,为规划滨富大道北段新建工程(江滨南大道至工业路)、东洲18号地块配套道路等项目直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仅选址),实现申报材料“瘦身”、审批效率“提速”,切实有效提高了用地报批效率,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