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分别于20世纪50年代、1981年至1985年、2007年至2011年开展了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发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1529处,其中包含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大运河重要节点(级别等同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3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42处;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73处,其中列入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37处。近年来,我市文物资源不断丰富,文物保存状况不断改善,文物调查研究持续深化,文物活化利用成效彰显,保障重大项目举措有力,文物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此次普查工作按照新形势下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要求,呈现新特点,安排了新任务。例如,由于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与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很大变化,此次普查标准也相应有所变化,首先是在年代上将古代文物下限延至清代,1911年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全部纳入普查和认定范围,要在普查过程中把握好,避免因个别地区认识偏差、主观判断造成文物少登漏登;其次是按照“整体不可移动文物”概念,将更多传统民居建筑群等纳入普查登记范围,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第三是文物内涵的丰富拓展,通过对原有类别内容进行重新阐释和修订,将六大类59项文物类别细化扩展为63项,并借鉴国际经验,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进一步丰富、拓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内涵。
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十四五”期间文物工作最大规模的保护行动,工作要求高、任务周期长、涉及部门多、动用人员广。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规范普查流程,建强机构队伍,注重普查宣传,扎实推进文物安全工作,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强市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