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省残联、省税务局征管工作有关要求,日前,我县2024年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全面展开。
据悉,此次年审对象为本县范围内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已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县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集中年审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30日。年审可以通过网上和线下办理。用人单位已安置的从业残疾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用人合同原件、从业残疾人员2023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