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日前,我市启动“乡村著名行动”,将通过3至5年时间,进一步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推动实现城乡地名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地名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近三年来,我市已命名各类地名226处,编辑完成的《宜兴市地名志》中收录本市地名普查库中9400多条地名信息。在此“源数据”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该行动的目标是完善全市乡村地名,使乡村地名及其标志设立的广度、密度、精细度基本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基本满足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基本能够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生产生活需要。该行动将深入实施涵盖地名方案编制、命名设标、文化保护、采集上图、信息服务等地名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完善管理制度、编制地名方案、推动乡村地名命名、设置乡村地名标志、保护乡村地名文化、深化地名信息服务、促进地名利农惠农、整合社会资源等重点工作任务。
为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方案》明确由地名主管部门牵头规范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加强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确保科学高效采集地名上图。具体来说,需要全面梳理乡村地名现状,重点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一地多名等不规范问题,并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全面排查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现状,重点关注有名无标、标志损毁、设标不规范等问题。此外,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建立乡村地名信息常态化采集汇集、更新维护机制。
据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乡村著名行动”最终将实现对乡村地名信息成果的应用。根据《方案》要求,一方面,将按规定绘制本行政区域区划地名“一张图”,并纳入本级区划地名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将会同公安、司法、农业农村、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实现信息共用,进而使其在乡村产业提振、乡村旅游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宣传中融入地名元素,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对于当地群众来说,在为乡村‘著名’的过程中,还能够在对乡村历史、文化、传统的挖掘和传承中,帮助他们感受乡村魅力,提升归属感。”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