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诉求,也是确保能源安全、推动中国经济绿色发展的要求。
中国政府已经确定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然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面临严峻的挑战,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碳达峰就是单位GDP碳排放的下降速度超过GDP增速,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根据初步统计,2023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增加了5.7%,能源消费增速超过GDP增速;碳排放总量增加了5.2%,与GDP增速相同。这意味着,三年大疫结束之后,中国经济增长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对能源和碳密集型产业的依赖。由于近年来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反弹,我国碳排放强度2020-2023年间仅下降5%,远远落后于2020年至2025年下降18%的“十四五”规划目标。这也意味着,2024年和2025年全国碳排放的绝对量需要下降4%至6%,才有可能实现“十四五”规划期间碳排放强度降低18%的目标。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爬坡吃劲阶段,全国碳排放总量仍处在增长趋势的期间,要求全国碳排放绝对量下降,无疑是十分艰难的。可以看到,中国经济绿色复苏的任务十分艰巨。
减少碳排放的路径,一是降低单位GDP的能源消费量,主要是提高能源效率,在满足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同时,控制能源消费增长;二是降低单位能耗的碳排放量,主要是推动能源转型,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无论是提高能源效率,还是推动能源转型,都要求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过去二十年来,我国能源效率大幅度改善,全国万元GDP能源消费量从2005年1.40吨标煤下降到2020年0.49吨标煤,火力发电煤耗从2005年330克/千瓦时下降到2019年281克/千瓦时。尽管改善能源效率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中国的单位GDP能耗仍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万元GDP能源消费量的全球平均水平约为0.35吨标煤,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约为0.26吨标煤。继续提高能源效率的空间会越来越小,成本会越来越高,但只有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才能在满足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同时,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也只有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和幅度,才能有效抑制化石能源消费增长。如果非化石能源增加的速度和幅度赶不上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和幅度,就难以实现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就难以减轻,化石能源消费量也难以降下来。2020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50亿吨标煤,非化石能源占比约15%,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约为42.5亿吨标煤。如果2030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能够控制在60亿吨标煤,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25%的目标,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约为45亿吨标煤,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7.5亿吨标煤增加到15亿吨标煤,十年里要求翻一番。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从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的现状和潜力看,水电开发历史较长,大部分可开发水能资源已经得到开发,水电增长潜力有限;核电规模也在持续扩大,但受到安全风险的制约,增长潜力不容乐观;风电和光电增长势头迅猛,潜力巨大。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3年底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光电和风电装机容量合计10.5亿千瓦,比2020年5.3亿千瓦增加近一倍;2023年风力发电量8090亿千瓦时,光伏发电量2940亿千瓦时,风光电发电量合计11030亿千瓦时,比2020年的6910亿千瓦时增加了60%。由于水电和核电的增长受限,2030年光电和风电装机容量要求超过12亿千瓦,风光电发电量至少要达到2020年的3倍以上。尽管近年来风电和光电增长十分迅猛,这一势头还需要继续保持下去。
随着风电和光电的技术进步,风电和光电的度电成本已逐渐具备火电匹敌的竞争力,2021年起新增风电和光电开始实行平价上网。但由于光电和风电的间歇性和波动性,要求发展储能技术,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可以说,储能技术已经成为风电和光电发展的瓶颈制约,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储能技术进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2021年7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了推动储能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将推出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有研究表明,从长远看,储能容量电价支持政策可以驱动储能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如果储能容量电价支持政策与终端用能电气化率提高政策相结合,可以驱动储能技术进步加速,促进风电和光电更快发展。据分析,风光电加储能的综合供电成本将持续下降,预期2035-2040年期间有望达到与火电供电成本相当并实现逆转。可以预见,未来十年是储能技术发展的关键期。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推动储能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具有重要的意义。
先立后破、安全降碳是能源转型和减污降碳的基本原则。能源保供和能源安全是能源转型的前提,应当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能源转型和安全降碳。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因此,一方面要发挥好煤炭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同时重视煤炭清洁利用,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另一方面在保供应的前提下尽快减轻对煤炭和煤电的依赖,加快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供应体系,有序减量替代。与此同时,还要警惕先立后破、安全降碳成为某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和消极降碳的借口,对于推进减污降碳和能源转型采取消极怠慢的态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能源转型和安全降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