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部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处于闲置状态。针对这一现象,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江县五郎黄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汪其德建议,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要素资源,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汪其德说,自然资源部在全国349个试点县(区)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巴中市南江县属试点县之一。去年南江县已流转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8.98亩,实现流转收入327.22万元,涉及的535名村民直接受益133万元,企业节省征地成本53.95万元,有力保障了农村工矿、商服等经营性用途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盘活了农村存量闲置集体土地。
“当前农村新兴产业不断出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有地块小、成本低、取得快等特点,适合乡村产业发展需要。”汪其德认为,巴中有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县(区)、示范县(区),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基础。在巴中进行扩面试点,可产生试点改革综合叠加效应,为面上改革探索更多的经验,并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
汪其德建议,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允许将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可从事经营性生产的公共设施用地、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畴,并进行全面调查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扩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来源。为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汪其德还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集体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维护好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之真正成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有益补充,支持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