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韩俊在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时指出,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的领导的制度体系,持之以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韩俊说,国务院组织法是关于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形势,对国务院组织法进行修改,必将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利于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韩俊指出,这次修改国务院组织法,明确国务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务院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和有效执行。修订草案明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国务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遗余力为民办事、为民谋利、为民造福。修订草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取得的宝贵实践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体现了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时代特征。国务院组织法的修法过程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审慎稳妥推进,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为我们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树立了典范。
韩俊强调,要以国务院组织法修订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大力宣传安徽推进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积极营造建设法治安徽的浓厚氛围。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权由法定,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深做实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工作,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力度,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