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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上的富阳“好声音”
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富阳区数据资源局  发布开发区: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肩负着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满怀着依法履职的热忱与激情,在全国两会上,来自富阳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热点话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发出富阳“好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王建沂:加快立法进程,为民营经济护航

  近期,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备受大众关注。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今年履职的重点之一,正是准备关于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的建议。

  今年2月,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明确已经启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这让王建沂深感欣慰。“这表明,去年我们提交的出台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的建议,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我更加坚定了继续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鼓与呼的信心。”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在 2020 年出台施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王建沂认为,在现有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特别是在地方立法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层面研究制定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不仅有利于提升民营经济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也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工作在民营经济领域一线,王建沂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着深切的体会。近年来压力和挑战不断,他坦言,当前民营企业家群体存在一些思想困惑。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困难,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具体行动和体现。

  王建沂建议,加快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并尽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构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推动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他认为,立法要凸显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原则,明确各级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责,突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胡培松:提高农民养老待遇,让种粮者体面生活

  “三农”一直是全国两会关注焦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稻研究所所长胡培松常年研究水稻,他关心农业、关心农民,今年提交了一份《关于如何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的提案》。

  “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和首要任务,是稳粮兴粮。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他们的钱袋子真正鼓起来,大伙儿种粮的积极性才能保持高涨。“胡培松说,目前,我国粮食生产总体稳定,单产不断提高,总产稳定增长。同时,他自己也看到了当前种粮农民热切期待解决的难点,主要面临着种粮效益低,原粮销售价格不稳定;农户卖粮不易,政策保障农民利益不足;补贴不足,政策调整损失大;灾害重,保险力度不足的痛点。

  因此,胡培松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提高种粮农民养老待遇,确保他们在老年时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二是提高种粮农民直接收入,将最低收购价政策从“一年一调”改为“三年一调”,以稳定农民对种粮收益的预期。同时,增列国标一级、国标二级高档优质粮的价格标准层次,推进优质优价政策,以鼓励农民种植优质粮食。三是提高种粮科技水平,继续加强优质高产多抗耐逆粮食新品种培育与推广,提高农户“卖粮”收入;加强绿色生态等高效技术和生态栽培模式研发与推广,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户粮食生产的“舒适度”。四是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投入,提高保费补贴标准和赔付比例,解决灾年亏损问题。持续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巨灾保险制度。五是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扶持具备一定规模的种粮主体实现“卖原粮”向“卖大米”“卖食品”转变,增加加工收益。积极推动“粮食+文化”“粮食+旅游”“粮食+教育”等融合发展模式,让农民分享粮食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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