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并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为校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及时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密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要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规范进行分餐操作,严防由人员、加工用具、运输工具等原因造成对食物、餐具和分餐间环境的污染。
市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学生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