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下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审议了《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一要点、三计划”,表决通过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3”思路举措落实。要继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深调研”工作,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工作交流活动。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行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把法治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更好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要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继续走在前列的总定位总目标,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百千万工程”实施、“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绿美珠海生态建设、海洋强市等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职能作用。要坚持守正创新,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立法咨询基地、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结合“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组织市、区、镇(街)三级人大聚焦绿美珠海生态建设情况开展联动监督,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积极稳妥开展好探索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优势作用工作,确保工作有声有色、取得实效。
在完成会议议程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并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赵建国、闫昊波、武林、于思浩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振球、市中院院长金军、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和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