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徐加晔为金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金湖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佩坤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锦国、陈晓泉、丁本松、朱士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玉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天翔,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冬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海波应邀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到33人,实到33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在表决通过了《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徐加晔代理金湖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后,吴佩坤为徐加晔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法律规定,徐加晔向宪法郑重宣誓。
徐加晔在任职发言时表示,新岗位、新职责、新使命,饱含着全县人民的重托,将以此为新起点,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创新实干,勤奋工作,努力为金湖改革发展稳定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坚持把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全会和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力构建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长三角智造金谷、现代化水韵湖城”,不断开创金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坚持把狠抓落实作为履职之基。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坚持把清正廉洁作为立身之本。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持续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坚决维护金湖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