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和消费安全,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愉快、欢乐的节日,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守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压实“三个责任”。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主体生产责任。积极督促镇、村监(协)管人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风险监测,严守安全底线。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及2023年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风险监测,主要覆盖青菜、韭菜、草莓、“两鱼”等重点品种以及“二品一标”获证产品。2024年1月份以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4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开展农产品速测2761批次,合格率100%。
三是强化巡查检查,加强技术指导。组织相关科室及人员对种养殖基地、大户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种养殖过程药物使用情况,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情况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等。1月份以来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主体45家。通过节前巡查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加强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各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协)管员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张贴农产品易检出药物、禁限用农药清单,引导生产主体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督促其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和禁限用农兽药规定。截至目前,共发放、张贴宣传材料300余份。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坚持监管不停歇、责任不松懈,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全力保障春节期间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