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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开发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通市医保局、南通市卫健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调整部分医学影像、病理、临床诊疗、麻醉、检验类项目价格,并于2月1日起正式落地执行。我区同步执行。

  此次价格调整对照省调价标准,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计调整488项医学影像、病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含18项6周岁及以下儿童项目);取消16项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差,同时,降低13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修订删除部分项目说明。

  价格调整遵循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降低仪器检验类项目价格原则,有升有降,着重对价格矛盾突出、技术劳务含量高的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调低项目价格较现行价格平均降幅17.6%,主要涉及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患者相关医疗费用将明显降低。同时,按要求取消部分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苏中、苏北、苏南价格差,体现医疗服务同质化。

  按照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合理比价的原则,文件还明确一类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相关项目的最高指导价格,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具备项目开展资质的一类和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应参照调整后的相关项目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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