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泰州市海陵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海陵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泰州市海陵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集群、集中、免于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的相关情况。据介绍,《管理办法》解除了对住所要求不高行业经营场地的束缚。
2023年泰州市海陵区出台《管理办法》,当年10月26日文件正式实施后,已有116户市场主体办理了集群、集中登记。泰州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于慧介绍,该政策突破了市场主体需要依托固定场所作为住所的限制。
集群企业或个体户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提交的住所证明可用托管证明代替,无需实际经营场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对于从事电子商务、网络科技、技术研发、咨询服务等对住所要求不高的行业而言,解除了经营场地的束缚。
此外,政策支持创建“零边际成本”平台。集群登记模式下,经营者无需支付高昂的场地租金,大大降低了对初创阶段的资金要求,托管企业作为注册载体,可以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实现企业“零门槛”注册。为创业者集中进驻海陵开设了便捷通道。
集中登记模式下,一张《集中登记市场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代替了所有住所使用证明,大大减少了市场主体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为推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列改革创造了条件,提升了申请人在异地远程办理登记注册的体验感。
据悉,新政策构建了高校创业“零创空间”。为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办理集群备案,大学生凭《集群登记市场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代替住所材料办理登记,进一步为大学生创业减材料、简流程、降成本。
同时,海陵区行政审批局还联合区人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社局、科技局等部门在校园免费开设“创业微讲堂”,为大学生提供市场主体登记、行业许可、发票申领、年报申报、商标注册、创业补贴、专利申请等入市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