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通州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召开2024年度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工作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通州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要求,紧盯时间结点,提升各养老服务机构对于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按时、高质量将专业养老服务送到居家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身边。区养老事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各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机构负责人及主要服务工作人员到场参会。
围绕2024年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工作注意事项,会议要求:
1.要夯实基础,严格摸排核准服务对象。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需具有本市户籍,在通州区范围内居家生活的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此处所称重度残疾老年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残疾老年人。
2.适老化改造是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的必要条件之一。要进一步与服务对象家属(或监护人)明确,适老化改造与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为统一整体,不可单独选择适老化改造这一要求。要落实落细适老化改造服务需求评估,根据入户调查、评估设计提出适老化改造方案。适老化需求排查尽量详细,包含但不限于明确适老化产品品类、数量、空间、位置及尺寸等,并签字确认。同时,及时在信息化平台上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改造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竣工图、安装成果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
3.平台数据传输是核查服务对象资质的有力手段,也是核发补贴资金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按要求应用好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智慧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监管平台,及时规范服务对象信息数据上报,避免错报、漏报、迟报,确保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数据准确、信息通畅。
4.会议围绕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流程,详细分析前期服务对象初筛、家床服务意向名单提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资质要求、服务协议签署注意事项、《服务对象签约名单》填报重点说明、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解约、适老化改造套餐、适老化改造需求调研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会议详细讲解了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模块信息上传、解约等操作过程及智慧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监管平台、上门服务小程序等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会上,针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疑难困惑,区养老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一一答疑解惑、详细普及政策。
据了解,2024年,通州区在延续前期25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及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计划新增养老家庭照护床位2500张。按计划,从2月起,通州区逐步开始有序推进2500户新增养老家庭照护床位适老化改造建设,同步开展适老化改造验收。按照“边改造边验收,边服务边监管”原则,同步对已签约的新增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进行监测设备部署、监管系统平台培训并指导相应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建档,服务机构内部培训服务人员。至3 月底前,将全部完成25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工作。自4月1日起,服务机构可根据《通州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服务内容、流程、 床位服务备案等规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