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75人,实到252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成员黄友明、陈光辉、莫席成、赵明中、曹正中、窦德华、赵永刚、向莉容、范祖琼担任。
施崇刚、毛朝银、余立祥、康平、陈光辉、李梦华、莫席成、陈松和大会主席团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受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黄友明向大会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中央、市委、区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守正创新,积极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新南川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这一年,我们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90项重点工作任务,形成了一批具有南川辨识度、走在全市人大前列的标志性成果;创新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商机制,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全市率先实践推进人大协商,人大信息工作跻身全市第四。这一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坚持同向同频,实践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有力;坚持聚焦重点,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成效更加明显;坚持凝聚合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加充分;坚持固本强基,人大工作的底气和活力更加充足,人大履职交出了成效丰富、成果丰硕的高分报表。
报告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现代化新南川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区“1343”总体思路,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新南川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淬炼,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毫不动摇增强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践行使命担当,奋力书写绝对忠诚的政治答卷。要进一步强化履职行权,规范行使决定权,依法行使任免权,认真行使监督权,奋力书写服务大局的发展答卷。要进一步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提升议案建议质效,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奋力书写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答卷。要进一步强化守正创新,落地落实四项人大会议制度改革文件,切实加强代表之家(站、点)“八有”建设,规范推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电子化,奋力书写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改革答卷。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数字赋能、制度保障、协作联动、宣传研究,奋力书写唯实争先的作风答卷。
大会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筑牢高站位根基上开启新征程,在保障高水平安全上实现新作为,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在守护高品质生活上担当新使命,在推动高质效司法上拓宽新思路,在锻造高素质铁军上开创新局面,在接受高标准监督上展现新气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24年,区人民法院将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高站位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全区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践行初心保障民生福祉,以更大力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努力为现代化新南川跨越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大会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快助推南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一以贯之从政治上着眼;紧扣区委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为大局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保障善治为人民司法;强化监督主责主业,客观公正为法治担当;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严管厚爱为队伍赋能。2024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紧紧围绕全区“1343”总体思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求实效,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聚智聚力服务中心保障大局,持续发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客观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久久为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级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历届退休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不是区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在南重庆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区级其他部门负责人,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中央和重庆驻南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学校和医院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