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1月31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4-02-01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1月30日上午,市政协召开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听取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市政协主席韩俊兰出席并讲话。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决定、日程,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报告人名单,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市政协常务委员2023年度履职建言情况通报》;审议通过《市政协2024年协商工作计划》。
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1月31日召开。
会议强调,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即将召开,要提高站位、凝心聚力,切实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全会各项部署上来,助力开创邯郸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要提振精神、率先垂范,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好双向发力,带头遵规守纪,用实实在在的建言成果体现政协价值,用团结民主的良好氛围增进广泛认同,用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良好会风展示委员形象。要压实责任,强化协同,拧紧责任链条,坚持落细落小,树牢底线思维,确保大会开出高质量、开出精气神、开出新气象。
会前,市政协召开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了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