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深圳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高效、生态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围绕“20+8”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精准优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促进科技金融供给与需求总体平衡,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服务品牌和模式,为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作出深圳示范。
就着力构建与科技型企业相适应的专营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多层次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行科技金融“六专”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专用制度、专业人才、专项考核、专门风控、专属支持、专线对接的“六专”机制,单列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实施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就持续完善多层次全周期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首先要完善大型科技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比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银行机构开展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根据企业细分领域和现金流特点差异化设置承贷比例及贷款期限。
在全面优化风险分担及风险收益匹配的管理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政府部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和市区两级资源整合力度,探索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资本补充、风险补偿、业务奖补等专项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适当提高担保机构风险容忍度,逐步扩大风险补偿池规模及覆盖面,提高风险补偿审批效率。
在持续优化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完善“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鼓励银行、保险、创投、担保等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对接,搭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联动深圳“20+8”产业基金群、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科创种子基金,更好助力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