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降低房地产市场交易成本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1月2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提出9大方面43条措施。其中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明确要降低房地产市场交易成本。
对一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由购房地给予一定额度的购房补贴,卖旧买新时间不分先后;对新购或租赁(自持)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可采取购房补贴、租金补贴、降低相关交易费用等方式予以支持;对转让非住宅商品房的,可适当降低相关交易费用,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市县按实际情况制定。推动各市出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鼓励采取顺位抵押等方式开展业务。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保障住房困难的城镇家庭和引进人才。对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通过建设筹集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住房保障。
对于卖旧房买新房给予相关补贴或优惠,这对辽宁省来说并非新鲜事。日前,沈阳市房产局就发布《关于开展“卖旧买新”活动的公告》,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沈阳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