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助力加快推进高水平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研究并分解下达全市首批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科学统筹全市流量指标使用。
一、科学测算分解下达规模
严格按照“节约集约、实事求是、全市统筹”的总原则,全面摸排各市(区)专项流量指标需求,套核相关矢量数据,确保增量空间均位于规划发展村庄内,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系统梳理流量指标现状及需求情况,确保各地具备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归还能力,实现增存挂钩使用目标。以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5%的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为基数,提取全市近70%的村庄规划流量指标统筹下达,剩余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将根据各地村庄规划编制进展及汇交情况分阶段分时序统筹分解下达。
二、精准保障地区发展需求
综合考虑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相关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因全市统筹导致拓展倍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本次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分解下达时,在优先全额保障流量指标需求较少地区的基础上,对该类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同时,结合省厅前期已下达相关市(区)的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优先向部分未获得原有指标地区予以倾斜,保障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原则
引导各市(区)科学合理布局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重点向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用地倾斜。强化节约集约利用,督促各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实施力度,统筹用好专项流量指标,持续优化乡村用地布局,逐步推动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
四、全市统筹加强督查考核
强化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使用效率,根据各市(区)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和汇交情况,在2024年底对各地未及时使用的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予以自动收回,全市调剂统筹使用。加强督查考核,在各地村庄规划编制获批实施一年后,对未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报批的,自2025年底开始纳入对各市(区)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