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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法院推动设立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9  来源:苏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昆山德国工业园

  昆山法院践行新时代“昆山之路”精神,敢闯敢试,探索打造“六个一体化”的“执破融合”改革模式,推动设立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

  昆山作为全国县域经济的“领头羊”,市场经济发达,市场竞争活跃,目前,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突破100万户,其中企业主体达18万家,庞大的基数和不断提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企业市场退出、破产保护和重整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更好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昆山现代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市场运行秩序、创新创业活力,是昆山市人民法院面临的必答题。

  最近,苏报联合调研组深入调研发现,昆山法院探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相匹配的“执破融合”改革模式,并推动设立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形成资源聚合、便捷高效的办理破产新模式,有效提升“僵尸企业”出清、危困企业“挽救”效能和社会资源、市场资源配置效益,取得积极成效。

  执行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胜诉权益,而破产既能集中化解矛盾纠纷、挽救危困企业、公平清偿债务,又能促进市场优胜劣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长期以来,这两种机制之间存在一定壁垒和障碍,破产法官与执行法官难以共享信息、资源,‘执转破’衔接不畅,‘移不出、立不了、破不掉’矛盾较为突出。”昆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执破融合”中心主任欧平介绍,之前,许多陷入债务危机、被债权人诉至法院的“生病”企业,在法院裁决后,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偿清债务,便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要拍卖这些“生病”企业的资产,而当优质资产都被拍卖后,原本能挽救的企业再进入破产程序,已错失了“抢救”的时机。

  “执破融合”改革就是冲破两种机制之间的壁垒,在“生病”企业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便如同“医生”般引导其进入破产程序,对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及时进行“抢救”——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帮助企业获得“重生”,防止出现大批员工失业,保障上下游产业链,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税收稳定。而对于资不抵债且没有存续价值的企业,适用清算程序,引导其退出市场,这样既可以解决矛盾纠纷,也能淘汰落后产能、盘活资源“腾笼换鸟”,加速形成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生态。

  2022年7月,昆山法院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执破融合”改革为契机,彻底打通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局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上的壁垒和障碍,以执破团队、流程、手段、“府院联动”、打击逃废债、执行强制管理人与破产管理人“六个一体化”,推动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深度融合,打造了“执破融合”昆山模式。

  团队一体化。组建“执破融合”团队,集中办理包括“执转破”案件在内的所有破产案件,推动办案理念、程序衔接上的融合。执行局副局长加入该团队,在破产办理中可以指挥执行力量,调度执行资源。

  流程一体化。通过前移破产原因识别时点、提升案件甄别主动性、简化移送手续及流程等方式,实现“应移尽移、应立尽立”。推行“破产申请书一本主义”,执行法官只需移送当事人的破产申请书,即可启动破产审查程序,破产移送材料的收集以及破产原因的审查由“执破融合”团队负责。

  手段一体化。在破产案件办理中融入执行手段,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企业财产,共享“总对总”“点对点”财产调查结果,实现与管理人实时互通对接。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封、扣押、评估、鉴定、审计、处置等成果可直接移入破产程序,避免程序空转和资源重复消耗,促进破产效率提升。

  “府院联动”一体化。鉴于破产与执行在债务清偿、纠纷解决方面具有同质性,将破产程序中的“府院联动”协调事宜一并纳入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平台,实现执行与破产“府院联动”事务同平台化。比如,执行与破产共同涉及的工人工资、税费处理、问题楼盘复工续建的手续报批、验收、融资等协作事项,均已纳入相关“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打击逃废债一体化。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建立执行、破产“查人找车”协作机制。执行、破产法官组建打击逃废债专班,统一处理执行、破产程序中发现的拒执、妨害破产犯罪线索。

  执行强制管理人与破产管理人一体化。将破产管理人引入执行强制管理程序,有效监管被执行人、涉案财产,辅助执行法官清资核产、制作分配方案,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在执行中导入破产程序外,昆山法院还不断探索把破产程序审查端口前移到企业被起诉、审理、立案阶段,实现破产思维全流程,尽早发现企业“病因”,以便尽早介入“治疗”。

  随着“执破融合”改革效果的显现,办理破产的路径进一步畅通、效能进一步提升,而这类案件的妥善办理,需要面临繁杂的流程和事务,为提升这些事务办理的规范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并把办案法官从中“解放”出来,更充分地发挥破产挽救功能、提高办理效率,2023年11月,昆山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欧平打了一个比方,他说,这个中心就像“生病”企业的“医院”,企业进入重整服务中心后,中心工作人员就像“护士”一样,辅助法官更高效、有序、精准地开展救治事务,对危机不大的“小病”采取“输氧”治疗——促进企业与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实现挽救,对危机较重的“大病”采取“手术”治疗——推动企业通过重整程序实现挽救。

  昆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军伟一直从事破产工作,2022年7月“执破融合”改革后,他第一批加入“执破融合”团队,他说,有了企业重整服务中心,不少辅助事务交到该中心集中办理,法官可以专心于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资产处置、确认分配方案、批准重整计划等核心工作,效率大大提升。

  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殷博文介绍,该中心作为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把原先由法官做的接受企业有关破产清算、重整、和解、预重整咨询,初步判断和指引等20多项审判辅助事务“吸收”出来,进行集约化办理。围绕企业重整指引、危困企业纠纷多元化解、破产事务集约办理、府院联动协调、破产专业化建设等五个事务设立五个内设机构,推动一站式服务事项办理,并常态化开展破产法律文化宣传推广,为危困企业提供“一站式”重整服务体系。

  在“执破融合”已有基础上,昆山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虽然才成立短短两个月,但效能、效果进一步充分显现。就在2023年11月15日,经过该中心45天的努力,江苏威人服饰有限公司获得注资1.85亿元,帮助这家面临危机的公司完成重整,和旗下威人产业园一并得以保住,入驻该产业园的36家企业得以正常发展,稳定就业岗位600余个,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纠纷也充分解决,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这段时间,昆山市民李阿姨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那套14年都没有交的房子,将于今年2月份拿房。事情要从2010年9月说起,当时李阿姨买了昆山御城大厦一套商住两用房,但到2011年12月满心欢喜准备拿房时,开发商却因资金链断裂交不了房。李阿姨能拿到房子,就得益于“执破融合”改革。

  昆山御城大厦的开发商玉成公司,于2014年因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涉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民间借贷、工程欠款等诸多纠纷,负债7亿余元,主要财产是其建设的御城大厦,建筑面积26133平方米,价值约2.1亿元,房屋基本销售网签完毕,但因资金短缺停建成为“烂尾楼”。在相关执行案件中,抵押权人要求整体拍卖御城大厦“烂尾楼”,购房人要求续建交房,其他普通债权人要求公平受偿,各方权利诉求冲突严重。

  如何化解这场“危机”,保障权益,考验着昆山法院办案法官的智慧——若直接将御城大厦按在建工程拍卖处置,施工许可证等证件难以重新办理,也难以续建验收,且资产价值有限,难以有效保障购房人、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于是,法官决定依托“执破融合”机制,将案件导入破产程序,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挽救功能。

  接着,执行法官会同破产审判法官,召集购房人和其他权利人协商处置方案,充分释明了执行程序中无法确保续建完工的情况,并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此后,法院裁定对该公司破产清算,并进一步甄别出应予优先保护的47户消费性购房人。

  同时,昆山法院向市场监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推动恢复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此基础上,裁定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引入约2亿元投资用于偿债和续建。2022年4月,玉成公司重整成功,案涉御城大厦设定的抵押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以及职工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受偿率大幅提升,御城大厦恢复续建。

  通过“执破融合”,玉成公司重整保住了,“烂尾楼”御城大厦得以续建,购房者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自2022年7月昆山法院开展“执破融合”改革以来,在未增加人员和资源投入的情况下,办案数量、效率和效果均得到显著提升,共受理破产案件389件,审结388件,同比分别增长259%和358%,平均办理周期从15.7个月缩短至6.9个月,且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挽救了46家企业,“腾笼换鸟”盘活土地和房屋120余万平方米,化解债务7600余笔、140余亿元,推动安置职工2600余人,并妥善保障3100余名购房人合法权益。

  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沈如认为,探索开展“执破融合”改革昆山模式、推动设立全国首家企业重整服务中心,都是为了通过法治化手段,更高质量、高效率地引导和帮助陷入困境的企业妥善化解危机,努力对有运营价值的企业“能救尽救”“能救早救”,推动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支持重生的价值导向和配套机制,为企业和企业家发展构建更优营商环境,并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该院将保持创新思维,深入开展司法改革,努力以更高质量司法,更好保障昆山现代化建设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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