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发展以“无废金融”支撑“无废城市”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实践,有效破解“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领域资金短缺、融资难等难题,近日,市无废办联合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联合印发《江门市绿色金融支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融资担保等创新金融产品。
据了解,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江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到783.42亿元,同比增长31.3%。其中,覆盖固废处理及利用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贷款余额达193.55亿元,占绿色贷款的24.7%,推动超过25个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市危废收集处理能力突破100万吨/年。
根据《方案》,江门市将构建与“无废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支持服务体系,金融产品不断丰富,“无废”产业绿色保险、融资担保等创新发展,相关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助推全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江门“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方案》提出12项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库、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拓展绿色债券、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推行绿色信贷产品、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无废”重点领域、落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增值税政策等。力争到2025年,与“无废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投融资总额达35亿元以上,相关贷款占全市绿色贷款的比重达到20%。到2035年,与“无废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交易体系不断完善,促进绿色金融产品与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丰富,高质量服务江门“无废城市”建设。
同时,《方案》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增值税开票依据情形,有效解决了困扰该行业多年的回收环节增值税开票难问题,进一步促进了行业良性发展,改变该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提升废旧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促进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增值,也为全国各地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经验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