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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落地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丽水日报  发布开发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带押过户业务非常方便,免去了我们来回转款的不少麻烦。”日前,随着登记的完成,我市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顺利落地。

  当天办理该项业务的市民时先生,此前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而这套房子的原房主目前还有部分贷款没有还清。

  得益于“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这项惠民举措,时先生无需等待原房主结清贷款,即可直接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据介绍,2022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涉商业贷款的二手房“带押过户”改革,通过实行二手房转移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的“双预告”和公证“资金监管”模式,在押房产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无需先还贷解押,即可办理过户相关登记手续。

  在此基础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深化多跨协同,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莲城公证处、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协同配合,经过系统改造、流程优化,拓宽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使用范围,实现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

  “买家支付首付款后,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打入资金监管专户。其中部分用来偿还卖家此前的贷款,剩余款项则由监管账户打入卖家个人银行账户,以此降低不动产交易中的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是《民法典》实行以后催生的一种贷款办理新模式,免去了卖房者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的环节,提升了交易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拓展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服务模式,放开了买卖双方的贷款类型限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模式既支持卖方“带押”出售存在“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住房,又支持买方申请组合贷款购买“带押”房屋,为购房市民提供更多渠道和资金保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惠及面的同时,推动政务服务再增值,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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