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遂宁出台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全景遂宁 发布开发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统筹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决策和实施程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遂宁出台《遂宁市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4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细则》所称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是指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政策取向和工作重点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行为。本次《实施细则》主要调整了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管理项目的资金来源,增加了政府投资计划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程序。
《实施细则》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原则上重点安排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进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等。
《实施细则》要求,项目单位务必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开工建设、准确报告建设进展和进度数据,管好用好资金,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管理,定期开展自查,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及时整改问题并按要求反馈,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同时,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投资统计入库工作。
《实施细则》还规定,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列入计划的项目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按月按项目填报计划执行情况,分别报送投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