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腿脚不便的90多岁高龄老年人尤女士(化名)提供法律援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遇到一起典型且温情的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赡养纠纷案。该案具有特殊意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持续扩大受援范围、拓宽受援渠道,为更多的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生动注脚。
“为老年人送上无缝衔接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本案的亮点。”回想与尤女士的相识,上海市养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芳表示,当时,充分考虑到尤女士年事已高且诉讼能力弱,法院决定为其指定诉讼代理人,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时间向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发送《指定诉讼代理人通知书》为其指定诉讼代理人。
理论上讲,赡养纠纷案由系法律援助受援案件类别中较为典型的案由之一。本案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却把老年人的身心特点考虑在前,指派了善于和老年人沟通、认真细致,专业性强、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法律援助律师吴芳没有“机械”办案,在接受指派后,从情、理、法的角度先后多次前往老年人家中会见老人。
原来,尤女士在两段婚姻中育有两子一女,因身体不好需要全日制保姆,在3个子女商定后,分担保姆每月的费用。没想到几个月后,女儿违背协议约定,不愿再支付费用,导致老人的晚年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在法律援助律师通过法院阅卷及多次会见受援人研究案情后,便根据受援人向法院已提供的起诉状、证据以及被告提供的答辩及证据等内容,进而梳理出工作要点及难点。
为了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利益,法援律师在案件的程序及实体两个方面狠下功夫,花费大量的时间与受援人研究及制作诉讼策略、会见笔录,于开庭前经受援人确认后变更诉讼请求,同时,根据其提供的两份证据,制作详细证据目录提交法庭。
最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支持受援人除利息主张外所有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结后,受援人向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致谢。
事情虽然一波三折,可是,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法援律师吴芳非常耐心细致,给老年人送上暖心服务,不仅如此,律师向法院提供的代理意见充分全面,情理兼备被法院采纳,反映出援助律师办案效果良好,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受援人认可。
“本案的成功办理,对于树立加强人民群众的契约精神,增强法律意识,以及增强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具有积极意义。”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浩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