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政协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春荣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夏晨辰,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章宗敏,副主席马宣传、袁长青、王勤、曹发霞,秘书长李玲及县政协常委参加会议。各镇政协工作召集人及联络员,县政协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马殿勇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四季度全市政协工作现场会精神;听取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听取县水利局关于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情况通报;听取县住建局关于古襄河综合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情况通报;听取县委统战部关于调整县政协十一届部分委员建议的情况说明;县政协常委、镇政协联络组分别作述职;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决定及有关事项;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十一届县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王春荣在讲话时指出,2023年县政府办理委员提案153件,全部办复完毕,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这对政协委员是一种支持和鼓舞,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希望下一步县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能够精心安排,细化措施,加强协调,不断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王春荣要求,要强化担当,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常委表率作用。政协常委是政协工作的中坚力量,也是广大政协委员履职的榜样标杆,政协常委素质的高低、履职能力的强弱和表率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政协工作的质量和形象。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充分地发挥政协常委作用,争取做到“四个表率”:做政治过硬的表率,做履职尽责的表率,做团结合作的表率,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要用心用情,提质提效,持续打响协商品牌建设。要对照推进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要求,落实全国政协修订提案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推动提、办、督工作提质提效;要继续围绕为民办实事项目精选主题,开展民主监督,做好与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督,推动监督实效提升;要认真谋划明年,把工作想明白、干精彩,持续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王春荣强调,要充分认识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重要性、筹备工作的紧迫性和会议组织的严肃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责任,按照会议筹备方案要求,列出时间表和工作清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顺利圆满召开。